盈方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利成)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利成)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2年12月2日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谨慎、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审议的相关事项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决议,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在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资料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相关议案根据规定发表了有效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期内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杨利成 | 11 | 11 | 0 | 0 | 否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审议议案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全面、深入地了解了相关审议事项;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每一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地分析、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并审议了以下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和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4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审定公司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房屋续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 同意 |
10、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2 | 2022年5月30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 同意 |
3 | 2022年7月13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恢复上市相关事项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2年7月27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3、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5 | 2022年10月18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2年11月15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2、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7 | 2022年11月23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召开的9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报的审计过程中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发挥作用,就相关审计的时间计划、审计意见等事项与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及时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阅初稿报告,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的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其他定期报告也进行了认真审核;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适当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和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房屋续租、重大资产重组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组织召开了1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战略委员会2022年召开的4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出了很多专业性建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讨论,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能够做到事先审阅、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务,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在学习方面,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我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培训等专题培训,树立了勤勉、合规、敬业的职业精神,强化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理解。
五、对公司实地考察调研情况
在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以及恢复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和相关重要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12月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离任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杨利成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