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31  盈方微(00067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终止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

2、我们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保障了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持续、有效推进,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罗斌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