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城: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相关进展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相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亿元差补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按方案在1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发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阳光城”,股票代码仍为“00067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4、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亿元差补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按方案在1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 9.8.1 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即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
虽提出解决方案但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触发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相关进展及整改措施
1、已采取的化解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措施
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差补担保事项,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化解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截止目前已与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洽谈,还在共同推进,争取尽快妥善解决公司对此担保事宜。
2、定期组织合规培训,加强合规意识
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53亿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同时,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对外部单位提供合计5.45亿元的担保,表明公司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 阳光城”,股票代码仍为“00067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3、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