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6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1.0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能产业”)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融资8101.185548万元展期,展期期限至2024年4月25日,同意作为担保条件:重庆渝能产业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以及重庆渝能产业100%股权质押,重庆上善置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重庆渝能晨阳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展期的重组债务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1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本次使用前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前剩余可使用余额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70% | 864.74 | 585.72 | 279.02 |
<70% | 51.04 | 18.50 | 32.54 | ||
合计 | 915.78 | 604.22 | 311.56 |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2年09月19日 ;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陶永红;
(五)注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3号金台大厦23楼;
(六)主营业务: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4,665.52 | 424,277.41 |
负债总额 | 400,405.19 | 400,151.17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 | 400,405.19 | 400,151.17 |
净资产 | 24,260.33 | 24,126.24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8.46 | 0.00 |
净利润 | -3,259.82 | -134.09 |
利润总额 | -3,901.44 | -114.64 |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其他情况:重庆渝能产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重庆渝能产业的担保人对8101.185548万元的融资承连带责任,展期期限至2024年4月25日,担保条件:公司对本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2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44%。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1.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362.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