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7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1.0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公司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豪光”)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47,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6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宁波豪光以其所有未售在建工程(未售现房)提供抵押,宁波豪光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70%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余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宁波豪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合同目前暂未签署,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市百耀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市百耀欣光”)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提供不超过 19,852万元的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
保条件:以广州市百耀欣光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按权益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10,124.52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 49%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广东兰园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钧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钧光鹏”)接受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提供的13,545万元融资展期,期限为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长沙钧光鹏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4、公司持有60%权益的子公司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市光悦”)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支行提供的92,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为12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温州市光悦名下土地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6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温州市光悦房地产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5、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盛恒荣”)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的13,612.5万元融资延期,期限为12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合同目前暂未签署,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1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本次使用前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前剩余可使用余额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70% | 864.74 | 585.72 | 279.02 |
<70% | 51.04 | 18.50 | 32.54 | ||
合计 | 915.78 | 604.22 | 311.56 |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贵平;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701;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股东情况:绍兴鸿月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宁波凯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其100%股权;宁波豪光置业系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9,094.32 | 223,540.73 |
负债总额 | 216,833.39 | 224,565.70 |
长期借款 | -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流动负债 | 185,348.47 | 172,371.70 |
净资产 | 2,260.93 | -1,024.97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6.51 | - |
净利润 | -1,376.61 | -1,371.85 |
利润总额 | -1,376.61 | -1,371.85 |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其他情况:经查询宁波豪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广州市百耀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12-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平注册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站前路39号星华公寓(部位:2321房)主营业务:房地产业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阳光城万鼎八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 股权,广东兰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7,570.60 | 237,438.79 |
负债总额 | 238,728.87 | 238,675.89 |
长期借款 | 11,259.00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流动负债 | 227,469.87 | 238,675.89 |
净资产 | -1,158.27 | -1,237.10 |
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6,100.57 | 31.04 |
净利润 | -4,439.44 | -78.83 |
利润总额 | -5,356.69 | -63.38 |
其他情况: 经查询,广州市百耀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长沙钧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雅俊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正兴路118号荷塘月色庄园牛津区1栋313号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沙俊德辉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95%)、湖南美好潇湘置业有限公司(5%)
长沙钧光鹏房地产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湖南美好潇湘置业有限公司不参与经营,仅收取固定收益,公司与其他固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5,947.34 | 340,997.12 |
负债总额 | 334,443.14 | 339,624.13 |
长期借款 | 13,545.00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流动负债 | 320,069.26 | 338,762.24 |
净资产 | 1,504.20 | 1,372.99 |
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36.80 | - |
净利润 | -741.70 | -131.21 |
利润总额 | -977.54 | -131.21 |
其他情况:经查询,长沙钧光鹏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贵平注册地点:浙江省大南街道荷花路292号231室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东情况: 福州欣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40%)温州市光悦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6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新锦锐腾(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仅收取固定收益,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47,077.76 | 832,775.38 |
负债总额 | 552,245.67 | 537,888.91 |
长期借款 | 151,500.00 | 127,000.0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流动负债 | 551,594.46 | 537,183.20 |
净资产 | 294,832.09 | 294,886.46 |
2022年1-12月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663.83 | 54.37 |
利润总额 | -452.11 | 108.87 |
其他情况:经查询,温州市光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茂云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A座916室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沈阳光盛100%权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5,053.64 | 434,340.97 |
负债总额 | 443,175.43 | 442,493.72 |
长期借款 | 13,612.50 | 13612.5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流动负债 | 427,778.41 | 427,097.32 |
净资产 | -8121.78 | -8152.75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5.46 | - |
净利润 | -617.47 | -30.97 |
利润总额 | -81.91 | -31.58 |
其他情况:被担保方沈阳光盛恒荣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沈阳光盛恒荣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本次为沈阳光盛恒荣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延期顺利进行。
三、 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作为宁波豪光的担保人对47,000万元的融资承担70%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宁波豪光以其所有未售在建工程(未售现房)提供抵押,宁波豪光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7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广西唐耀投资提供32,9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东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余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宁波豪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合同目前暂未签署,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作为广州市百耀欣光的担保人对19,852万元的融资承担51%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广州市百耀欣光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按权益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10,124.52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49%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广东兰园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作为长沙钧光鹏的担保人对13,545万元的融资承担100%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钧光鹏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范围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4、公司作为温州市光悦的担保人对92,000万元的融资承担60%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温州市光悦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温州市光悦房地产6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60%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温州市光悦房地产提供55,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温州市光悦房地产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5、公司作为沈阳光盛恒荣的担保人对13,612.5万元的融资承担100%连带责任,延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合同目前暂未签署,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2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44%。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1.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362.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