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3-087证券代码:400199 证券简称:阳光城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5:00—2023年10月2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公告编号:2023-087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99 | 阳光城5 | 2023年10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公司聘请了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IFC国际金融中心46F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管任免相关议案》
(三)审议《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IFC国际金融中心46F前台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坚、张萌,021-80328765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股东大会表决票
本人 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作出如下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授权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及高管任免相关议案》; | √ | |||
3.00 | 《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传真号码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