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3:其它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它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动基本情况
(一)变动基本情况
为提高企业团队专业能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才能,陶红亮先生不再兼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专心专注于公司法务及风险管理业务,继续担任法务及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证券部总经理,同时由施志敏董事长兼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变动原因
为提高公司现有团队管理效能,公司在法律法规要求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业务管理及组织结构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变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其他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不存在公司其它管理人员兼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4-038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将在现有岗位上发挥作用,最大程度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任命通知。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