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证券代码:400199 证券简称:阳光城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阳”)所持有的南京光悦90%股权转让至南京城铁控股南京城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城铁置业”),股权转让后南京城铁置业持有南京光悦100%股权,南京光悦承担该笔债务还款责任,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文澜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为此提供抵押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南京捷阳的股权以及间接持有的南京光悦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直至南京光悦的股权转让完成。同时股权受让方南京城铁置业以及其实控人陈宽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费用等。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010.00亿元,序号1担保事项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序号2担保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如适用)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市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5/27住所:肇庆市江滨二马路4号5层505室注册地址:肇庆市江滨二马路4号5层505室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潘贵平被担保人资信状况信用情况:是被执行人2023/12/31资产总额:494,965万元2023/12/31负债总额:517,891万元2023/12/31净资产:-22,926万元2023/12/31资产负债率:104.63%2023营业收入:22,830万元2023利润总额:-5,753万元2023净利润:-5,249万元
2.公司名称:南京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9日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09号(江宁开发区)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09号(江宁开发区)注册资本: 6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陶红娟被担保人资信状况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12/31资产总额:288,356.20万元2023/12/31负债总额:252,922.97万元2023/12/31净资产:35,433.23万元2023/12/31资产负债率:87.71%
2023营业收入:0万元2023利润总额:-144.78万元2023净利润:-139.04万元
三、 董事会意见
(一) 担保原因
序号1担保事项是对到期债务的重组担保,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更有利于公司存量债务的化解和资产的盘活。
序号2担保事项是对控股子公司到期债务的化解担保,由于控股子公司权益净资产不足以覆盖到期债务,面临被执行的巨大风险,项目重组后公司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也不承担还款义务,同时合作方将追加投资注入流动资金提升净资产,确保项目正常运营偿还债务,因此以上担保有利于存量债务的化解和资产的盘活。
(二)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受经济环境及行业下行影响,被担保的公司主体经营困难, 以上债务重组主要为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担保,有利于化解债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 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 951,794.20 | 297.84% |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5,624,363.47 | 1759.99%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 | 5,464,579.59 | 1709.9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 5,331,636.02 | 1668.39%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3,602,262.26 | 1127.23%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1,415,438.75 | 442.92% |
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故取绝对值计算其所占比例。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