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徽商银行铜陵银霄支行申请1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铜陵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3个月,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