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3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上峰”)及公司参股公司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之桥”)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14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乌苏上峰拟向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需为乌苏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持有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10.00%股权的股东江苏润亿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友谊之桥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14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友谊之桥提供40,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十年,友谊之桥以其自身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具体对外担保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投资类型 | 持股比例 | 计划金融机构 | 担保额度 |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90.00% | 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29.00%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 40,600 |
合计 | 45,600 |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9年5月4日企业住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倪叙璋注册资本:3,522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生产加工,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和江苏润亿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90.00%和10%的股权,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乌苏上峰100.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 12月 31 日 | 2023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15,001.57 | 15,559.77 |
总负债: | 2,205.95 | 3,107.83 |
银行贷款 | 0.00 | 0.00 |
流动负债 | 2,197.45 | 3,099.33 |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12,795.61 | 12,451.94 |
营业收入 | 12,675.40 | 285.75 |
利润总额 | -335.18 | -347.63 |
净利润 | -369.18 | -347.63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二)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7日企业住所:安集延州,布拉克巴什区,娜依曼,绍特里克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及乌兹别克斯坦乔伊丹姆房屋建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其
29.00%、51.00%及20.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 12月 31 日 | 2023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21,400.62 | 23,025.68 |
总负债: | 548.67 | 2,809.44 |
银行贷款 | 0.00 | 0.00 |
流动负债 | 548.67 | 2,809.44 |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20,851.95 | 20,216.24 |
营业收入 | 3,420.22 | 3,259.42 |
利润总额 | 0.00 | 0.19 |
净利润 | 0.00 | 0.19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等途径查询,乌苏上峰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对象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乌苏上峰生产经营正常,友谊之桥仍在建设阶段,两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友谊之桥以其自身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同意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将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担保期限内均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45,600万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98,070.00万元;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4,485.9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21%;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1,104.3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