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上峰水泥(000672)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增补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灿、刘强、李琛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