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0  上峰水泥(000672)公司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参股子公司安庆市安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峰建筑”)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995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需按持股比例为安峰建筑提供487.5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487.55万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95,85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66,459.69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5,32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7%。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拟继续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5个月(含15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