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7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贷款对象: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产投集团”)
2、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
3、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6.00%
5、担保方: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履行的程序:经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7、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诸暨产投集团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功能效用,结合目前公司资本运营和资金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拟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诸暨支行”)向诸暨产投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自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00%。诸暨产投集团提供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由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金炯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9年02月22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土地整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会议及展览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80% | 80,000 |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20% | 20,000 |
合计 | 100% | 100,000 |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66,311,820,500.55 | 62,493,826,423.14 |
总负债 | 45,736,613,328.68 | 42,027,796,788.39 |
净资产 | 20,575,207,171.87 | 20,466,029,634.75 |
营业收入 | 494,076,666.68 | 1,155,825,412.15 |
净利润 | -343,854,615.89 | 130,515,335.88 |
以上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10、关联关系:诸暨产投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诸暨产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郭剑波
3、注册资本:80,000万元
4、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6、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新晖路3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道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营与管理;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物流工程开发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乡市容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城市综合开发;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0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73,780,233,301.23 | 168,044,312,230.13 |
总负债 | 118,582,948,712.59 | 113,253,938,894.63 |
净资产 | 55,197,284,588.64 | 54,790,373,335.50 |
营业收入 | 1,335,178,952.92 | 3,686,534,951.55 |
净利润 | 74,395,394.37 | 615,041,944.00 |
以上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9、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80,000 |
10、关联关系: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对象: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
3、期限: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利率:6.00%
6、利息支付:按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清本金。
7、担保措施:诸暨产投集团提供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由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贷款用途:用于归还诸暨产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存量债务。
9、贷款发放及监管:公司在委托贷款发放之前将资金划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委托资金监管专户,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10、还款来源:诸暨产投集团未来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地方国有企业,其主营业务涵盖融资、投资、建设、招商和安保五大板块,是诸暨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信用情况良好。同时,本次委托贷款具备相应的抵押物,并由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本次委托贷款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诸暨产投集团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诸暨产投集团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较小。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7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7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