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3: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47 证券简称:当代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作出(2022)闽02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胡超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东方”或“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2022)闽02破17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1月20日,厦门中院作出(2022)闽02破171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当代东方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3年4月24日,厦门中院做出(2022)闽02破1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当代东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18日。
债务人当代东方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厦门中院提交《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该次表决未能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及意向重整投资人多次磋商,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部分内容。现拟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主题
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9)进行二次表决。
二、审议表决形式及要求
二次表决采用非现场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债权人根据要求填写、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票》,并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将签署完毕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票》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提交给管理人,邮件寄出日为提交日。
三、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
收件人:勇梅律师,联系电话:1355936591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九楼。
四、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如《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仍未通过,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当代东方公司破产,即当代东方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将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管理人特提请全体债权人认真对待本次表决机会,审慎发表意见,且充分了解本次表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票》。
附件:
表决债权人:
债权金额(元):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票填写须知:
1.赞成表决事项的,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填写“〇”;
2.反对表决事项的,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填写“×”;
3.在表决栏中同时填“○”和“×”,或表决栏空白不填写,均视为弃权无效票。
4.劣后债权不享有表决权,本表决票记载的债权金额未包含劣后债权金额;
5.表决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人应签名或盖章。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栏 (赞成填“〇”,反对填“×”) |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
表决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人: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