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当代1:关于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47 证券简称:R当代1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根据债权人胡超的申请,裁定受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东方”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1月1日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1月20日,厦门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3年7月18日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表决通过。
2024年4月7日管理人再次提请债权人会议第二次审议表决调整、优化后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表决,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 年 6 月13日管理人向厦门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024年 6 月 21 日,管理人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14日出具的(2022)闽 02 破17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之后,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关执行工作。2025年3月4日,管理人向厦门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申请法院裁定确认当代东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当代东方破产程序。
2025 年 3 月 13 日,管理人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3月5日出具的(2022)闽 02 破171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当代东方破产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确认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重整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完成后,公司基本面得到改善,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四、后续工作安排
当代东方《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符合执行完毕的标准,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整程序中尚未实施完毕的事项,将继续实施,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相关监管要求,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鉴于法院已出具当代东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后续公司所有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申请公司股票恢复转让,以及在相关编制工作完成后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2)闽 02 破 171 号之五《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