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3-01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60号楼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01,309,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0,00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07,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13%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09,0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07,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39%;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2%;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39%;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9%;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2%;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2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6,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8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29% ;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5%。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23%;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6,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08%;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弃权1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39%;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2%;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
(2)表决结果:通过。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8%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29% ;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
(2)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39%;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2%;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
(2)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0,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39%;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2%;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
(2)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8%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29%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5%。
(2)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4%;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52%;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8%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29% ;反对956,7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66% ;
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
(2)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做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宿秀兰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