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独立董事: 李建军 戚安邦 张洪茂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