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日、4月7日、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4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要求公司偿还山东海
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及利息合计金额约33,881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判决。
3. 2025年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将质押给北京龙昇商贸有限公司13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解除质押75,500,000股;同日,康南科技将93,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戴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此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
4. 2025年4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5.2025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康南科技与玖融普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融普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转让给玖融普信;同时,康南科技与玖融普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康南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兴荣实际控制公司,玖融普信为胡兴荣之子胡一鸣实际控制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康南科技、玖融普信、胡兴荣、胡一鸣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6.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