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轴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职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监发〔2003〕56号文和〔2005〕120号文中涉及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仍然有效的重大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2023年上半年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方面,公司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关于对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提交的《关于对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三环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对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编制的《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三环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其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傅孝思 杨晓蔚 施军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