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轴承: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施军

查股网  2025-04-26  襄阳轴承(000678)公司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施军,男, 汉族,湖北襄阳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民建会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育部访问学者,湖北省、襄阳市两级会计领军人才、湖北省首批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襄阳市政协委员、常委。现兼任恒进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无委托出席或未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详细了解审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4年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次数
施军532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编制的预审情况及年审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进度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通过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及自觉意识。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提名董事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张向红先生、李冰先生、覃兆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施军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