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大连友谊(0006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3—023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100,7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0,06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6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100,3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7%;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7961%;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2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于晓荷律师、王昱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