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6  大连友谊(0006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0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104,566,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0,015,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4,551,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剑先生、熊强先生、张波先生、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序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李剑100,740,70696.3417%
1.02熊强100,253,50795.8758%
1.03张波100,222,50695.8461%
1.04姜广威100,142,50695.7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李剑740,70616.2221%
1.02熊强253,5075.5520%
1.03张波222,5064.8731%
1.04姜广威142,5063.121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玲莉女士、刘应民先生、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序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陈玲莉100,547,50696.1569%
2.02刘应民100,071,10795.7013%
2.03车文辉100,071,10795.7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陈玲莉547,50611.9908%
2.02刘应民71,1071.5573%
2.03车文辉71,1071.557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志朝先生、钱云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序号监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高志朝100,334,70795.9534%
3.02钱云芳100,202,10795.8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监事候选人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高志朝334,7077.3304%
3.02钱云芳202,1074.426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100,7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16%;反对3,819,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528%;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7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2197%;反对3,819,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6510%;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292%。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唐昆律师、晏小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