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0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104,566,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0,015,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4,551,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剑先生、熊强先生、张波先生、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李剑 | 100,740,706 | 96.3417% | 是 |
1.02 | 熊强 | 100,253,507 | 95.8758% | 是 |
1.03 | 张波 | 100,222,506 | 95.8461% | 是 |
1.04 | 姜广威 | 100,142,506 | 95.7696% | 是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李剑 | 740,706 | 16.2221% | 是 |
1.02 | 熊强 | 253,507 | 5.5520% | 是 |
1.03 | 张波 | 222,506 | 4.8731% | 是 |
1.04 | 姜广威 | 142,506 | 3.1210% | 是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玲莉女士、刘应民先生、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陈玲莉 | 100,547,506 | 96.1569% | 是 |
2.02 | 刘应民 | 100,071,107 | 95.7013% | 是 |
2.03 | 车文辉 | 100,071,107 | 95.7013% | 是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陈玲莉 | 547,506 | 11.9908% | 是 |
2.02 | 刘应民 | 71,107 | 1.5573% | 是 |
2.03 | 车文辉 | 71,107 | 1.5573% | 是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志朝先生、钱云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序号 | 监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高志朝 | 100,334,707 | 95.9534% | 是 |
3.02 | 钱云芳 | 100,202,107 | 95.8266% | 是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序号 | 监事候选人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高志朝 | 334,707 | 7.3304% | 是 |
3.02 | 钱云芳 | 202,107 | 4.4263% | 是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100,7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16%;反对3,819,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528%;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7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2197%;反对3,819,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6510%;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292%。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唐昆律师、晏小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