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股
份611,055,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0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605,400,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5,655,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11,03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63,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表决结果:通过。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611,03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63,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11,03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63,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0,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1,735,387.14元,母公司的净利润513,619,854.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5,669,511.86元,扣除2022年7月派发的现金股利22,518,798.18元,加上因回购注销调回的股利6,000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356,776,567.9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鉴于四名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7,800股,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97,800股后的股本1,500,855,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14,065,011.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5,465,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51%;反对5,57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16%;弃权2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92,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87%;反对5,57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08%;
弃权20,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表决结果:通过。10、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610,997,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5,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3%;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89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1%;反对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5,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3%;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2、关于聘任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10,72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3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149,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7%;反对3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11,05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83,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刘会胜先生、江奎先生、冯刚先生、张民先生、肖奇胜先生、吴建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各非独立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14.01、选举刘会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
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刘会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选举江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0,971,3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86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99,0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0028%;
表决结果:江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选举冯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6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3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99%;
表决结果:冯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选举张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张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选举肖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肖奇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选举吴建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吴建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吕莹先生、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以上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15.01、选举吕莹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吕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刘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选举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陈爱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唐国庆先生、王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孔祥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结果如下:
16.01、选举唐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611,001,5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29,2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持平均
表决权数的99.3588%;
表决结果:唐国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选举王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
同意610,971,3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986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99,0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所持平均表决权数的99.0028%;
表决结果:王卫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项瑾、张书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