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推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90>S≥80 ,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8,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80>S≥70 ,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6,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S<70,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0名人员所持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8,000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8,000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28,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500,855,412股变更为1,500,327,412股,注册资本将由1,500,855,412.00元变更为1,500,327,412.00 元。详情请参见2024年3月26日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