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全部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3.88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 (2025-033 号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在回购期内,如公 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 年7 月15 日起,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13.88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13.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 \(红利 =13.88 元 / 股 -0.0597783 元 / 股 ≈13.82 元 / 股\) ,保留两位小数)。自2025年9月 26 日起,因公司实施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13.82 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13.79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3.82 元 / 股 -0.0347488 元 / 股 ≈13.79 元 / 股\) ,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4,842,7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最高成交价13.74 元/股,最低成交价
8.64 元/股,成交总金额150,090,55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