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监事会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9.5万份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拟注销合计49.5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2.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57.975万份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
注销合计357.975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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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