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内容 | 审议机构 |
1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董事会 |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