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 人,实际到会董事6 人,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 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 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 年1-6 月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113,069.75 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 2,008,806,257.76 元;2026 年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33,648.45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68,988,875.16 元,减去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2,798,314.55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0,156,912.16 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 股派现金 0.06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97,471.82 元。除此 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 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召开了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 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年内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