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李小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方正基先生、丁振华先生、刘勋章先生、吴晓亮先生、胡瀚阳先生、杜至刚先生、史卫进先生、颜廷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任期一致,为期三年。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刘明辉先生、于爱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任期一致,为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其中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李小滨:男,1967年生,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保护事业部副经理、保护及变配电自动化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质量师、董事。李小滨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陈勇: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技术研究员。曾任公司中心研究所历任课题组长、室主任、副所长,生产部副部长,配电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董事、电自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高级助理,监事会主席。
陈勇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