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为高志成、李娅楠,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监事为高永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居二线,1名激励对象退休,4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退出中层管理岗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需调减授予数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40.60万股。以上回购事项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