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