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28  远兴能源(000683)公司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戴继锋、纪玉虎、张世潮、董敏、李要合,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孙朝晖、李永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确定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费用合计150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