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孙朝晖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孙朝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朝晖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已获授予的限售股360万股。
孙朝晖先生在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战略部署的顺利执行。公司董事会对孙朝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邢占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邢占飞,男,1973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投资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邢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鄂尔多斯市汇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950万元,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148%的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173%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邢占飞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占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邢占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