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签名页。)
监事签名:
曹 晖 翟彩琴
陆爱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