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8人,监事崔学斌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全体评价对象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尚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呆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呆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
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呆账核销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