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9名监事、10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文化建设实践评估自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