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兑付暨摘牌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5年兑付暨摘牌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东北01债券代码:149857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最后交易日:2025年3月24日兑付日:2025年3月25日摘牌日:2025年3月25日计息期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3月25日支付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2东北01
4.债券代码:149857
5.债券余额:人民币18.40亿元。
6.期限:3年。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4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方案
按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三年(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的票面利率为3.48%。每10张“22东北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34.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27.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34.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
2.兑付日:2025年3月25日。
3.摘牌日:2025年3月25日。
4.最后交易日:2025年3月24日。
四、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24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东北01”持有人。
五、债券本息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咨询联系人:王雪
电话:0431-85096675
2.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联系人:周添、张天电话:0512-62938580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