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2026年付息公告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联系人:王雪
电话:0431-85096675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层
联系人:黄华天,郭建林,丁锦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