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与福建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启润”)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公司为福建启润支付给天津国瑞的货款提供最高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3、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5室二层
4、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K9YM2P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水泥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纸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772.00 | 6,606.79 |
负债总额 | 847.66 | 753.21 |
净资产 | 5,924.34 | 5,853.58 |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1,975.33 | 59,102.19 |
利润总额 | 89.83 | 441.45 |
净利润 | 70.76 | 326.80 |
10、天津国瑞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本担保函所担保的债权之最高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在主合同所确定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主合同之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前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担保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3、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天津国瑞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天津国瑞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8%。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4,8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