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发展投资公司”)系乌拉特后旗财政局100%控股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国城资源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城资源为园区发展投资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