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7,000万元(其中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和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城合融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合融”)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
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城合融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6日
3、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11号楼2单元7楼707号房
4、法定代表人:熊为民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MAC01U719B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9,088.51 | 64,076.09 |
负债总额 | 2,279.82 | 141.67 |
净资产 | 66,808.69 | 63,934.41 |
项目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76 | 0.65 |
利润总额 | 334.28 | 4,775.97 |
净利润 | 334.28 | 4,775.97 |
10、四川合融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乙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
3、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四川合融提供担保,有助于四川合融业务发展和其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四川合融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7,03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00%。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98,038.3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3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