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3-28  国城矿业(000688)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2026 年 2 月10 日、2026 年2 月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 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 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76,000 万元。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 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 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11 日和2026 年2 月28 日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与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97.2340 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02 月13 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邓自平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510683MAC86XF20Q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国城矿业持股75%,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

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041.65 14,815.04

负债总额 54,184.76 8,451.19

净资产 43,856.89 6,363.85

项目 2025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经审计)

202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7 7.34

利润总额 -1,025.20 -1,353.53

净利润 -1,025.20 -1,353.53

10、国城锂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

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付的租前息(如有)和租金、

违约金、保证金、提前终止款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留购价款以及承租人按 照主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金钱支付义务 以外的其他义务,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 应调整的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政府规费、律师 费、差旅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等);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 付的其他款项。

3、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国城锂业提供担保,有助于国城锂业的发展和其对资金的需求。 国城锂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国城锂业系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22,858.0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 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27,955.2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87.62%。除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