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业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4-30  ST宏业(000689)公司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部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和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悦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俊填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本年度报告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1.4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郑和涌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楼
电话0754-88893332
传真0754-88893332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汕头市天山路25号宏业大楼
邮政编码5150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21,351,968.7921,369,560.46-0.08%
负债总计1,481,001,437.831,390,039,858.956.54%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7,067,013.72-1,616,087,843.175.63%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5.34-14.525.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36.14%6,504.77%-

单位:元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毛利率%-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79,170.55-84,390,740.39-7.81%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979,170.550-84,390,740.390-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0.82-0.76-7.8%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11,280,000100%111,280,000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总股本111280000-111,28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截止2023年12月 31日 已登记确权股东人数4670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19,760,000.0019,760,000.0017.76%
2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400,000.0010,400,000.009.35%
3中国银行汕头信托咨10,400,000.0010,400,000.009.35%
询公司
4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7,488,000.007,488,000.006.73%7,488,000
5汕头经济特区金达实业总公司5,200,000.005,200,000.004.67%5,200,000
6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4,992,000.004,992,000.004.49%
7汕头市金园区金达有限公司4,160,000.004,160,000.003.74%4,160,000
8谢卫成1,680,0001,680,0001.5%
9金 声1,313,1701,313,1701.18%
10林金强1,197,9001,197,9001.08%
合计66,591,07066,591,07016,848,000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关于无法表达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