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宝新能源(000690)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勤勉尽责,开拓进取,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敦促公司管理层完成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各项战略部署,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

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第二产业用电量5.7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第三产业用电量1.4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

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月,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少数省份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7、8月,我国出现了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

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687小时,同比降低125小时。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254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0.8%,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140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2%。(以上内容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2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

2、主要经营区域内的电力生产、销售状况及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区域为广东省。截至2022年底,广东电网统调装机容量1.71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省发受电量合计761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2022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78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5%。广东省最高统调负荷1.42亿千瓦,同比增长4.9%。2022年,广东电力市场累计交易电量 5308.9 亿千瓦时(含市场直接交易2985.7 亿千瓦时、电网代购 2323.2 亿千瓦时),广东电力市场顺利实施现货全年连续不间断运行,全年常态化开展中长期、现货、绿电和需求响应等多层次市场交易。截至2022年底,共有51025家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目录,同比增长39.57%。(以上内容及数据来自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电力市场2022年年度报告》)

3、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平稳,全社会用电量稳中有增,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时段受高温少雨天气及来水减少影响,电力供应持续紧张。同时,受全国性煤炭紧缺、电煤价格高位运行等影响,电厂经营成本持续高企、现金流情况趋紧,火电企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政治站位,积极应对挑战,发扬奋斗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紧抓新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立足发展,高效精简,全面优化提升内部机制,进一步打造可持续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向内要效益、向外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亿元,超常实现了健康平稳发展的目标。

(1)狠抓运营,稳中求进,新能源电力积蓄新动能

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电力保供形势严峻,公司始终秉承稳运营促发展的理念,坚定政治站位,勇担使命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保供电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在行业承压的大环境下,公司迎难而上,发挥主人翁精神,以企为家、自觉担当,深挖潜力、降本增效,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千方百计稳生产、降费用、促增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报告期内,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获广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于2022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并获批进银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5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银团贷款合同已签署,贷款总金额为62.4亿元,贷款期限20年,充分保障了建设资金需要(详见公司2022-025、044、051号,2023-003、007号公告)。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的建成投产,是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谱写新发展篇章的重大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的规模效益,筑牢公司发展的根基底线,从而通过高效能运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可持续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

(2)多措并举,稳中向好,新金融投资贡献新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各类资产情况,制订不同策略,多措并举盘活现有资产,促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力促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协同投资企业发挥优势扩大效益,积极探索寻找符合自身特色的健康发展路径,在行业发展面临困局之时提供了保障性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始终坚持“稳字当头、防控风险、守住底线”,坚定不移坚持“数字化”战略发展方向,全年获得4项发明专利及16项软著授权,荣获“商业银行数据中台建设创新奖”“数字金融最佳普惠创新奖”“运营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推进融湾战略,开设乡村金融服务站,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打造小额分散的资产业务布局,在结构调整和融湾转型中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截止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302.05亿元,同比增长21.46%;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02亿元,同比增长74.91%;净利润1.70亿元,同比增长155.73%;不良贷款率为0.46%,形成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资产质量持续稳定、利润再上新台阶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取得新进展。公司参股投资的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进入满产发电首年,来风情况良好,管理管控到位,2022年实现净利润约4.73亿元;公司参股投资的东方富海坚持沿着“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化”的战略紧抓机遇,不断扩大募资管理规模,牵头推动2022宝安湾国际LP高峰论坛以及香蜜湖国际创投高峰论坛,入选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A类基金管理人,旗下OFC+湾加速获批成为国家级众创空间,2022年实现净利润约3.19

亿元;公司主要对外投资项目均取得良好业绩增长,为公司夯实运营基础、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利润水平做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

(3)突出主业,稳健优选,新形势发展聚焦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趋势与态势,聚焦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更好地凝心聚神、聚焦主业,公司注销了宝新3号私募投资基金及近年未承接新业务、经营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宝新租赁,聚焦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做好能源电力主业重点项目—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建设资金的筹措,争取并获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推动银团贷款协议的协商签署,推动资金成本有序降低,加强资金综合保障。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配合证监会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细致梳理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机制流程,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持续优化治理体系,分批次制订完善管理制度二十七项,进一步构建了切合实际、规范透明、运转协调、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为新形势下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治理基础。

二、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把严格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决策支持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配合证监会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和

内部控制水平,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细致梳理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机制流程,制订完善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等二十三项制度,进一步巩固规范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完善了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已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不存在因部分改制、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而与控股股东构成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1)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系统,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2)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不存在无偿占有或使用情况。

(3)财务方面: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并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独立办公、独立行使职能。

(5)业务方面:公司拥有进行独立的产、供、销运作的场所、人员及组织,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公司业务。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2.04.15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7、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取消实施公司第八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能源业务板块子公司激励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业务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1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04.28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8.05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2022.09.23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1、《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议案
3、关于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开展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机组扩建工程及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8号机组扩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5、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10.27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向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2.11.23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3、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4、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5、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0、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2.05.092021年度 股东大会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取消实施公司第八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2.10.10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1、《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议案

3、过关于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3、过关于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022.12.12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3、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4、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过关于2023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委员会名称时任成员情况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职情况异议事项
战略发展 委员会主任委员:邹锦开; 委员:刘沣、刘大成、Jonathan Jun Yan、吴世农12022.4.14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听取公司就业务发展情况所作的汇报,并就当前经济形势、公司业务规划等问题展开讨论。-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世农; 委员:Jonathan Jun Yan、邹孟红62022.01.05审计计划 沟通会沟通2021年度审计计划事项-
2022.04.13审计总结会总结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2022.04.14审查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单位。-
2022.07.05审计计划 沟通会沟通2022年半年度审计计划事项-
2022.07.26审计总结会总结2022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2022.08.04

2022.08.04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大成、温惠12022.04.14审查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1、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 2、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 3、关于调整公司能源业务板块子公司激励方案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大成; 委员:吴世农、邹锦开12022.09.22审查董事 提名工作审查同意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核心主业为新能源电力,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中的新能源电力子行业。

(1)绿色低碳环保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这为新时代我国能源电力高质量跃升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系统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新发展形势、响应变革要求,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全社会用电量将延续增长态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3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这为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基础支撑,将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同比提高。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数据来源于中电联2023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

(3)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煤电发挥电力安全保障“压舱石”作用

在“双碳”战略和电力供给侧改革政策的推动下,风电、光伏、核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预计2023年新投产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2.5%左右。但随着全社会用电量的持续增长,电力供应压力仍将延续。综合宏观经济发展、能源资源禀赋、燃料供应及气温降水等因素,大容量、高参数、先进节能的煤电机组在未来相当长

一段时间内仍是我国电力供应安全的重要支撑,其强调节能力更凸显能源保障“压舱石”作用。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指出,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并重点围绕送端大型新能源基地、主要负荷中心、电网重要节点等区域统筹优化布局,煤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和节能减排改造,逐步向清洁低碳化转型,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4)新时代老区经济凸显发展潜力

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支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及民营企业系列政策明确指出“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有序规划建设支撑性清洁煤电项目、煤运通道和煤炭储备基地,加快建设跨区域输电工程,持续完善电力骨干网架,推动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配套项目建设,保障革命老区能源稳定供应”“增加位于贫困老区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计划”,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支持民营企业在革命老区投资兴业,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经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好。

未来,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顺应能源发展大趋势,深刻认识能源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使命,把绿色低碳转型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考量,进一步抓好高效清洁煤电运营,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安全环保节能水平,拓展新能源项目

资源,进一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总之,2022年度,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股东长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股东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