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达1%以上的进展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达1%以上的进展公告
近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新能源”)收到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发来的《关于我司持有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该股权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相关股权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23-021、038号公告):
一、进展概况
1、2023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梅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梅仲案字第025号]的裁决完成相关证券的过户登记。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后,宝丽华集团持有宝新能源股份数量增加37,703,200股,持股比例从16.00%变动为17.73%,变动幅度为1.73%;宁远喜持有宝新能源股份数量减少37,703,200股。
2、本次证券过户登记权益变动表
股东名称 | 2023.10.18权益变动前 | 2023.10.18权益变动后 |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宝丽华集团 | 348,142,058 | 16.00 | 385,845,258 | 17.73 |
二、其它说明
1、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导致的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与管理。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权益登记日:2023.10.18)》。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