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栏目可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 |
1.01 | 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叶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吕桂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江卓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蔡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人 |
2.01 | 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陶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刘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 | 应选监事人数(2)人 |
3.01 | 选举胡迪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3.02 | 选举杨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第2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栏目可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等额选举 | √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选举叶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3 | 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4 | 选举吕桂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5 | 选举江卓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6 | 选举蔡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00 |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2.02 | 选举陶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3 | 选举刘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3.00 | 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 | 应选监事人数(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胡迪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票 | ||
3.02 | 选举杨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票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