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上午09:30在本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