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完成部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
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张金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金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及管理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龚江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龚江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晖中先生、刘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晖中先生、刘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晖中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刘巍先生辞职后继续在公司证券部工作。二人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志健先生(简历见附件)、陈渭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非职工监事
2023年6月30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监事田银祥先生、罗晓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银祥先生及罗晓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田银祥先生同时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二人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202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启星先生(简历见附件)、马敬添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启星先生、马敬添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1、陈志健先生简历
陈志健,男,汉族,中国国籍, 1980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对外汉语专业,2021年7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一通信息咨询服务部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广州市汇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嘉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现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日,陈志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除通过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渭安先生简历
陈渭安,男,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毕业于重庆交通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03年9 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省寰球
期货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员;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光大证券广州林和西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任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1月至2020年8月任广州市晟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陈渭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龚江丰先生简历
龚江丰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4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1月,龚江丰先生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9月,龚江丰先生获得资产评估师资格。1993年6月至1995年2月任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主管;1995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广州花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0年5月至2001年1月任深圳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中澳集团东南区财务总监;2001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主任会计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晓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机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广州新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晓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监事;2022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鸿大碳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龚江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龚江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龚江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陈启星先生简历
陈启星,男,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广州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陈启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马敬添先生简历
马敬添,男,汉族,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市场营销专业。2006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市政管委;2007年至2011年就职于中建国际(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3年就职于加拿大笛东联合设计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任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马敬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有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