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通知,其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麟已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对浙江兰博生物和海宁金麒麟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22,685,410.00元,并已计提了坏账准备1,524,952.00元。基于谨慎考虑,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前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公司将督促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催收及债权主张,同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但上述应收账款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子公司债权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临港亚诺化工收到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通报,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兰博生物”)已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3)浙0481破申45号),同时经核查,债务人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金麒麟”)也已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3)浙0481破申46号),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麟互为关联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对浙江兰博生物和海宁金麒麟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22,685,410.00元,均系吡啶类产品的交易形成。其中临港亚诺化工对浙江兰博生物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5,665,230.00元,对海宁金麒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020,18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1,524,952.00元。
二、债务人基本信息
债务人一:
公司名称: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08月24日
注册资本:545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烟酰胺(凭有效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经营)、羟基乙酸;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其他生物化工产品的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债务人二:
公司名称: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6-1号01幢4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催收及债权主张,同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但上述应收账款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应收账款相关的业务系临港亚诺化工与浙江兰博生物、海宁金麒麟就吡啶类产品的交易形成。基于谨慎考虑,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前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目前,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麟的破产清算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且破产清算程序复杂、流程较长,该事项将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