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被轮候冻结。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3)甘0102执786号】和《执行裁定书》【(2023)甘0102执786号】,获悉股东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17,500,000股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原因系股东亚太矿业、甘肃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万佳置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向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轮候冻结未对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甘0102执786号】;
2、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甘0102执786号】。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